各系(部)处室:
第十一届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准备:请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认真、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的申报通知,规范填写申报表格,准备附件材料,规范装订申报材料,对于不按申报通知要求准备材料的申报项目,科研处将不予受理。
二、指标分配及初评推荐:教育厅分配学院推荐申报指标1项,对于学院申报的项目,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科研处)将按照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管理办法,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筛选确定推荐项目,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推荐。
三、本次申报成果的时间范围:2013年6月30日---2015年6月30日之间产生的成果。
四、学院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9月4日前,预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
刘诚瀚 电话:028—84642029 手机:18190703860
电子邮箱:463940689@ qq.com
请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加强宣传,积极组织。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通知及相关表格
科研处
2015.4.13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表(0).doc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项目清单(0).xlsx
附件3:第十一届省教育厅哲学社科科研成果评审申报限额(0).doc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十一届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