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2021年课题申报说明及指南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1-24编辑:谢婉莹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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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外发布《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2021年课题申报说明及指南》。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课题申报说明

(一)课题类别

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1年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须按照课题指南进行选题,申报者可进行深层次挖掘和延伸,自行设计项目题目。为更好地整合优质科研资源,鼓励有正高职称、科研水平较高且具有组织协调能力的项目负责人牵头组建跨区跨校的联合科研团队申报课题。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消。

3.获准立项课题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获准立项课题的所有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资助/立项项目”,凡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的依据。

5.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机构获准立项的,不得再申报中心课题。

2)作为负责人已承担中心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3)每个单位限申报12项,各单位需严格把关,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6.本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所需材料见附件申报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左侧装订。

2.报送的材料包括:

1)《课题申报书》纸质版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仅提交电子版。

3)加盖单位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原件1份。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均需发送到指定邮箱。

3.课题申报材料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验章后,统一报送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不接收顺丰和邮政之外快递。

(四)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日起开始受理申报,并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送材料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  谢婉莹      联系电话:028-84642053

邮箱:2899893225@qq.com

(六)其他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1年1月24日

 

附件: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关于发布2021年课题申报说明及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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