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论文成果奖励标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05-26编辑:来源:科研处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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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和支持学院教职工发表高水平论文,进一步规范学院科研管理,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公开发表论文成果奖励的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最新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目前是2008版)上发表的论文,每一篇奖励人民币 4000 元;

2.在省部级(或行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且被收录进CNKI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的论文,每一篇奖励 2000 元;

3.作为课题成果且公开出版的论文,每一篇奖励 2000 元、未公开出版的论文,每一篇奖励 1000 元;

4.在学会上交流且公开出版的论文,每一篇奖励 1000 元、未公开出版的论文,每一篇奖励 500 元;

5.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且被收录进CNKI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的论文,每一篇奖励 1200 元;

6.在市级及以下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或未被收录进CNKI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的论文,每一篇奖励 1000 元;

7.在增刊、专刊等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一篇按正刊标准的60%奖励;

8.凡不能在新闻出版总署查到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进行奖励。

9.在经地方新闻出版部门审核批准的内刊上发表的论文,奖励办法不变。

  

                                     

科研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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