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社科专家在线数据库收录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04-25编辑:来源:科研处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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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2011年,在省委组织部的组织指导下,依靠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的大力支持《四川省社科专家在线管理系统》开发完毕。该系统是面向互联网开放的在线动态专家数据库,是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整合四川社科人力资源的重要举措,是展示我省社科专家风采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同时也是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帮手。今后,我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鉴定以及省规划课题的立项评审、省政府社科优秀成果评审、省科普课题立项评审、科普基地的评审,省委、省政府重大宣讲任务专家等,原则上只从该数据库中遴选。

根据川组通[2010]108号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社科人才队伍实际,进入《四川省社科专家在线管理系统》的专家条件初步设定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创新成果,原则上在推动学科专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社科类);

2)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4)省重大委托课题负责人;

5)获得过四川省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6)有如下荣誉称号社科专家:

1、长江学者/杰出教授(社科类)

2、国家杰出青年(社科类)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社科类)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社科类)

5、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社科类)

6、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社科类)

7、国家级教学名师(社科类)

8、其他获部级荣誉称号的专家(社科类)

1、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社科类)

2、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社科类)

3、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社科类)

4、省级教学名师(社科类)

5、其他获省级荣誉称号的专家(社科类)

6、省创新人才(社科类)

7)在社科界有较大影响或正在发挥积极作用的离退休人员(不超过75岁)。

为了完成此次社科专家在线数据库的收录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都按要求填报资料(表格见附件),以系(部)、处(室)为单位在510日之前统一将纸质汇总表报至社科联办公室(科研处),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崔华  吴伶

邮箱:26770242@qq.com

附件:社科专家在线数据库信息登记表.xls

                                                                             院社科联          

201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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