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04-11编辑:来源:科研处 点击数:

摄影 审稿
责编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2年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第十五次社科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四川省第十五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通过社科优秀成果评奖,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通过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努力促进四川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和社科强省建设。

二、评奖的范围

我省第十五次社科评奖成果申报的时限为201011日至201112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

三、参评成果基本标准

凡申报参评社科成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评奖程序

本次评奖工作程序是:由个人向所在学会、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申报;学会、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组织专家初评;在初评的基础上,下设十三个专家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推荐;由省评委会聘请省内知名专家对各学科组评审推荐的荣誉奖、一等奖、二等奖成果进行综合复审;省评委会召开会议评审各等级获奖项目,在公开媒体上将获奖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告,报请省政府核准后择机召开颁奖大会。

五、组织领导

四川省第十五次社科成果评奖工作,由省评委会组织领导。省评委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省评奖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

六、申报办法

为保证评奖工作的有序进行,作者向所在高校社科联申报。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的成果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申报成果的作者要向申报单位缴纳申报费。每份成果缴纳申报评审补偿费100元,主要用于初评活动。

初评单位负责接受成果申报,对申报成果严格按《评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和进行初评。

七、评奖时间安排

427日申报截止。

八、本次评奖所需相关申报材料可在《四川社会科学在线》网站(www.sss.net.cn)直接下载,也可在学院数字化校园通知里面下载,包括《评奖实施细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由于本次评奖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评奖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如有不明之事请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        

2012331

版权所有:willhill官方网站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通用网址:willhill官方网站   四川财职院   蜀ICP备090077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