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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hill官方网站精品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信息来源:工商管理系 发布日期:20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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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第一条 为调动教师建设精品教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教师参加科研、教学工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高专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6〕494)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精品教材是指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践性,反映学科发展最新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教学效果显著的教材。

第三条 精品教材建设,应当符合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改革的需要。学校重点建设全校通识基础课程和重点专业主干课程的教材,鼓励建设交叉性、综合性、创新性、实践性的精品教材。

第四条 学校通过立项或者评定方式建设精品教材。

第五条 精品教材建设应当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作用。

第六条 精品教材建设应当建立同行评议制度和学生评价制度。

二、精品教材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 精品教材一般应当是包括教学大纲、教科书、教学参考书、案例集和教学课件的系列化的优秀教材。学校鼓励编写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第八条 精品教材内容应当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践性,既能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反映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的最新成果,又能体现编写者的研究成果和学校的特色与优势。

第九条 精品教材建设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科学、求实的思想方法,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十条 精品教材应当高度重视专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内容,注重通过实践性教学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 精品教材应当适应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要求,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三、立项条件与程序

第十二条 我校开设2年以上且比较成熟的课程,可以申请精品教材建设立项。

第十三条 精品教材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本专业领域较高的学术地位、学术影响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带领课题组开展研究的能力。精品教材编写人员应当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专业带头人、副教授、教学骨干。

第十四条 教务处、科研处统一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各系部具体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

第十五条 申报人须填写《willhill官方网站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明确教材适用对象、指导思想、试用方案、同类教材分析比较、现有教材列表等要素,以及编写大纲、编写体例、有关配套教学资料的准备和计划等信息。

第十六条 各系部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

第十七条 学院公示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公示期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科研处正式立项为学校精品教材进行建设。

第十八条 申报我院高职高专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应以正式出版的教材为主,拟编、在编教材也可以(拟编、在编教材申报时应附相关出版社的出版计划,各申报单位应选择综合实力强、出版质量高、声誉好的出版社承担出版任务)。

第十九条 我院教师主编的教材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或立项出版的,视为学校精品教材,不再参加立项和评定。

第二十条 我院精品教材建设项目每两年申报一次。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院每两年组织一次精品教材的立项和评定工作,并负责将校级精品教材向四川省教育厅推荐,争取相应经费支持。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各系部已获得精品教材立项的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配套支持。

(1)学院设立精品教材建设经费,支持和奖励通过立项并获得不同级别的精品教材。

(2)经学院批准申报校级精品教材者,学院资助建设费 2千元,评审验收合格后奖励6千元。

(3) 经学院批准申报省级精品教材者,学院资助建设费 5千元。正式被评为省级精品教材后奖励 2 万元。

(4)经学院批准申报国家精品教材者,学院资助建设费 1万元。正式被评为国家级精品教材后奖励 4 万元。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立项建设进度安排,对精品教材立项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结项验收的精品教材和评定的精品教材进行使用评估。

五、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