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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学校和不迁入学校的利害权衡

信息来源:工商管理系 发布日期:20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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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迁入学校的好处:

       户口迁入学校后,尽管是集体户口,但是,今后在找工作的时候,有可能带来一些好处。比如:有个别单位可能要求户口在成都的;另外,学生的户口在毕业的时候,直接由学校迁入单位比把户口迁回原籍后,再迁入单位要方便一些。

二、学生迁入学校后,三年毕业后,城市里工作又没有找到,而农村的户口已不存在,可能会给今后带来一些麻烦。

       关于这个问题,由于法律不甚具体、政策复杂多变、农村处于急剧变革发展时期等原因,毕业生返乡就业的资格和待遇,因原籍的经济状况和地方政策,形成了天壤之别。

       一方面,在经济落后地区出现“双无”待业者。由于农村贫穷状况未能彻底改变,学生入学时大都会选择迁出户口,毕业时若不能及时就业,则处于既无工作又无土地的游离状态。

       而另一方面,在经济发达地区,则出现双重权利享有者。在南方一些民营经济和村集体经济发达的地区,村民不仅有土地利益,还有村集体经济的分配,学生入学时为继续享有显而易见的经济利益,通常会选择保留农村户口,毕业后即使已有在民营企业就业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仍享有村民待遇。对于入学时已经迁出户口的,不少区县自行制定比较宽松的政策,解决回迁问题。

       有专家建议,国家应明确规定大学生在读期间迁户不收地的政策。因为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较高,主要依靠家庭供养,绝大多数农村家庭的收入来源主要靠承包经营土地,所以应当保留大学生的承包地。如果他们毕业后迁入城市,有了相对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则应当收回其承包地。

        对于原籍农村的大学生,毕业后仍回原籍待业或从事农业生产的,以及在城市打工、没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等条件的,他建议国家应当允许其取得农村户口,进而按照一定程序取得土地承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