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高校学生应具备的安全常识--交通安全篇

信息来源:工商管理系 发布日期:2010-11-18

摄影 审稿
责编

高校学生应具备的安全常识

                                       ---交通安全篇

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可以启迪心灵,增长智慧,提高综合素质;同时,掌握一些必备的安全常识,培养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也是适应社会,学会生存的必然要求。

交通安全篇

汽车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它以快速、便利为人们提供快捷、舒适的同时,也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隐藏着巨大的威胁,自第一辆汽车产生至今,死于车祸的人数已经超过4000多万人。据公安部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平均每六分钟有一人死于车祸,每l分钟有一人在车祸中受伤。血的事实告诉我们,人人都必须“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安全

  1、行人须在马路右边的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则要在靠右侧的路边行走。

  2、穿越车行道,须走斑马线。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警示: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进入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设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3、行人不得进入快速路。

  4、行走时,思想要集中,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停留。

  5、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6、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二、乘车应注意的事项

  1、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或前门上、后门下;在道路上搭乘机动车,应当从车身右侧上车;不得强行上下或者攀爬行驶中的车辆。

  2、不准在车行道上或交叉路口处招呼出租汽车,应当在非交叉路口处的行人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汽车和火车。

  4、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车未停稳不准跳下。

  5、乘坐货运机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6、车辆行驶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或者有妨害驾驶员安全操作的行为。

  三、一旦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旦遇到交通事故要迅速呼救,记下肇事车辆牌号,迅速报警并与学校、家人取得联系,记住目击证人,尽量不要单独随肇事车辆、人员去救治。当遇到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主动报警,协助他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主动给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发现酿成事故而企图逃逸的车辆,要机敏地记下它的车牌号和特征,及时向交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