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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应具备的安全常识--消防安全篇

信息来源:工商管理系 发布日期:20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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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应具备的安全常识

                                       -----消防安全篇  

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可以启迪心灵,增长智慧,提高综合素质;同时,掌握一些必备的安全常识,培养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也是适应社会,学会生存的必然要求。

消防安全篇

  一、防止校园火灾,敬请做到以下几点:

  不在宿舍内和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和乱丢烟头;不乱拉电线;不用明火照明或点蜡烛看书;不在走廊或室内焚烧杂物;不在校园内点火和燃放烟花爆竹;不乱存乱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违章使用电炉和可能引起火灾的电器设备;不开长明灯,做到人走断电。

  二、发现火灾的处置方法:

  1、及时报警。报警早,损失少。报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2、一旦起火,不要惊慌。如火势不大,可利用简易灭火器材尽快扑灭初火。

  三、如何做到火场逃生自救:

  1、熟悉所处环境,牢记安全出口。

  2、保持头脑冷静,辨清方向,迅速撤离险境。

  3、珍惜生命,不贪财物。

  4、进行简易防护,用湿布掩住口鼻、低姿撤离。

  5、利用消防通道,切莫乘坐电梯。

  6、切勿轻易跳楼,可利用滑绳及其它物体缓降逃生。

  7、身上着火,切勿奔跑。就地脱“火衣",打滚压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