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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hill官方网站专门小组工作细则及规范

信息来源:工商管理系 发布日期:20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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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权、审议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权等五项法定职权,职工代表大会设立教育教学管理组、规则制度管理组、监督评议组、提案组四个专门小组。为了使专门工作组的工作民主化,群众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育教学管理组的任务和工作程序
      (一)对学院教代会实施细则第五条中规定由教代会讨论审议的事项: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进行可行性研究,向主席团提出已经结果报告。
        (二)在教代会预备会展开前取得有关提案或者议案或建议要点。
        (三)在代表讨论期间,应该吸收代表中熟悉相应业务的人员参加,对提案或者议案或建议要点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提案或者议案或建议要点的合理性、现实性和时效性。
       (四)将代表和本小组对提案或者议案或建议要点的整理修改意见进行综合、归纳后,提交主席团交提案组组织落实。
         二、规章制度管理组的任务和工作程序
        贯彻学院教代会实施细则第五条中规定由教代会讨论审议的事项: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等事项。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工作:
        1、有关规章制度文件形成过程中,起草部门就文件的指导思想、立法依据和实施条件等问题,向规章制度组进行沟通。
        2、在正式召开教代会前,应该组织有关代表对文件进行讨论研究、听取意见,作出评析。
        3、在研究评析过程中,对不清楚的问题应向起草单位或领导询问。
        4、综合、归纳各代表团和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于审议通过前提交主席团或工会。
        5、有关规章制度公布后,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对其实施的汇报。必要时本小组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向主席团报告调查结果。
        三、监督评议组的任务和工作程序
       贯彻学院教代会实施细则第五条中规定由教代会讨论审议的事项:监督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对于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必要时可以建议学院或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奖励、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1、在平时,对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
        2、在召开代表大会期间,组织对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并负责统计评议结果。
        3、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负责选举工作过程的监督。
        四、提案组的任务和工作程序
       1、每次召开教代会前一个月,提出征集提案计划方案,经过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对教代会和教职工的提案、建议或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决定是否立案,并向代表大会报告立案处理情况。
       3、对落实到有关部门处理的提案、建议或意见进行跟踪检查。
       4、将提案、建议或意见落实情况,向提出人反馈,并听取提出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5、在下次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建议或意见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