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就业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7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以下简称就业促进周)活动,抓住当前毕业生求职关键期,进一步加强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和指导服务工作,促进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确保就业目标顺利完成。同时针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民服务办实事 聚力增效促就业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就业创业氛围,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就业紧迫感;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调整就业预期、掌握就业政策、提升就业能力,全面促进毕业生就业;聚合社会资源,积极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快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增强就业工作实效,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提高毕业生对就业工作的满意度,确保我校2021届就业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三、活动时间
5月13日-6月13日
四、活动内容
就业促进活动包括全院活动和各二级学院活动两个层面。全院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牵头,整合调动各种资源统一开展,活动内容以市场开拓、校园招聘、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为主;各二级学院活动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开展,活动内容以就业动员与思政教育、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推介和签约、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等为主。
(一)参与教育部就业促进周相关活动
1.组织全体毕业生及就业工作人员网上参与就业促进周启动仪式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5月17日上午10:00-11:30,教育部在北京主会场举办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启动仪式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具体参会事宜另行通知)。教育部就业促进周启动仪式通过“24365互联网+就业指导”平台同步直播,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生和就业工作人员收看。
2.百日招聘行动
教育部会同12大社会招聘机构,共同启动“24365校园招聘服务”百日招聘行动,每日集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各学院利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线上招聘内容,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
时间:5月-6月
(二)具体活动
1.毕业生进企业活动
组织毕业生深入企业参观,零距离了解公司发展以及岗位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时间:5月27日下午
参与人员:大二、大三学生
地点:成都龙泉 鸿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组织举办学院第二届模拟求职大赛选拔赛
时间:5月13日下午
地点:B113
参与人员:在校学生
3.组织学院2021届毕业生夏季双选会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各二级学院
时间:5月28日下午
地点:阳光体育馆
4.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活动
在双选会期间设立“毕业生就业政策服务站”,将大学生就业落户、签约、派遣、改派、应征入伍、三支一扶、服务西部等政策宣传给毕业生,为有需要的学生进行现场答疑解惑。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武装保卫部 团委
时间:5月28日
地点:阳光体育馆
5.残疾毕业生重点帮扶活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将于全国助残日(5月16日)期间组织开展2021届残疾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及时了解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需求,帮助有就业意愿和条件的残疾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实现供需对接。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会计学院 信息学院
时间:5月中下旬
6.就业困难毕业生调查摸底
5月中下旬2021届毕业生实习基本结束,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辅导员通过QQ、微信、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本班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情况。各二级学院要动员领导干部、党员同志带头结对帮扶。各二级学院困难毕业生情况请于6月15日前报学院招生就业处。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时间:5月13日-6月13日
7、赴凉山州等三州地区开拓少数民族等毕业生就业市场。
根据2021届少数民族(包括9+3)毕业生回家乡工作的实际需求,学院分管领导、招就处以及相关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赴州等三州地区开拓少数民族等毕业生就业市场。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会计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时间:5月20日-23日
五、活动要求
(一)组织安排到位。就业促进月活动由招就处牵头并依托各二级学院开展。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和关爱的精神,辅导员要积极动员毕业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全程参与。
(二)深挖就业资源。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积极动员社会招聘机构、行业企业、校友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挖掘市场化就业岗位资源,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丰富优质的就业岗位信息。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二级学院在积极参与全院活动的同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计和开展有针对性的具有学院特色就业促进活动。
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