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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拟确定刘鑫等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作者:财税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编辑:罗胜 来源:财税学院
摄影 审稿 唐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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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等2名同志于2022418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定期对他们进行了考察。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根据他们的现实表现情况、培养联系人、辅导员及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我党支部20231018日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和系党总支20231018日总支委会审议,认为刘鑫等2名同学在考察期表现良好,同意其作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

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的监督作用,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确保新党员的质量,特作公示,详见附件。党员和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天内,向财税学院学生党支部或财税学院党总支反映。

电话: 84890802 邮箱:1062752657@qq.com

 

附件:财税学院党总支2023年秋季学期拟确定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

 

中共willhill官方网站财税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20231019日